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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理论版刊登厅长丁式江文章《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助推全域旅游发展》 | 来源:海南日报 点击数:10139次 更新时间:2016-7-21 10:31:18 |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助推全域旅游发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丁式江
美丽乡村建设,是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依托。当前,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正处于由点上探索向线上、面上推进的起步阶段,我们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多层次旅游承接新载体,助推全域旅游快速发展。 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战略。正如省委书记罗保铭所说,要以全域旅游为主抓手,加快建设一批特色精品小镇、美丽乡村,打造多层次旅游承接的新载体。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全域旅游的重要依托,全省住建系统责无旁贷,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助推全域旅游发展。 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自2013年全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以来,重点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基本实现全省村庄规划全覆盖,并积极引导农村依法依规建房。二是深入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全省农村清扫保洁覆盖率达到90%,7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三是不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改善了92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条件。四是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全省已建成222个美丽村庄。这些美丽乡村成为全省旅游的新热点,也为创建全域旅游提供了示范。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有新房无新村。一是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96%,但村民知之甚少,规划的操作性不强、科学性不够,对村庄建设缺乏有效指导与约束。二是村庄风貌管控缺失,“火材盒”、“麻将条”式房屋随处可见,有新房却无新貌。三是缺乏规划报建,整体上处于无序状态,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在一些地方屡见不鲜。 农村人居环境亟待改善。受传统的、粗放型生产生活方式影响,农村垃圾乱丢、污水乱排现象普遍,化肥、农药及农田残膜等面源污染形势严峻,农村环境“脏、乱、差”未得到根本整治,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目前,全省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足50%,部分地方还存在城市污染向农村扩散趋势。 产业不强,农民不富。我省多数农村地区产业结构单一,以传统农业为主,发展方式粗放,有特色的农产品缺少规模,产业链短,经济效益较低。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95%,特别是工资性收入占比低,全省贫困人口47.7万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滞后。农村建设投入不足,社会投资缺失,其中,“十二五”期间全省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仅占全省城乡基础设施投入的5%。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仍不完善。 遵循美丽乡村发展规律 当前,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处于由点上探索向线上、面上推进的起步阶段,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建设“自然之美、环境之美、发展之美、文化之美、制度之美”的乡村。 保护与开发并重。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持“小尺度、融自然、承乡愁”的原则,促进乡村与自然和谐发展,引导村庄就地美化提升,延续山、水、田、居的自然格局,不搞大拆大建、不建高楼大厦,坚持新村聚集建设、旧村改造提升与传统村落保护修缮相结合,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则保。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思路,坚持保护与开发、建设与管理相结合,着力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发展优势。 城乡一体化发展。把城镇和乡村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协调发展和共同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要加大财政对农村投入与反哺力度,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和黎族、苗族传统文化传承,引导发展要素向农村集聚,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要尊重农村主体性,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和民主决策等结合起来,让村民参与到美丽乡村的规划、建设、管护和治理全过程中。同时,要发挥市县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重点在规划、技术、资金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实现政府与农民的双向互动。
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提升美丽乡村规划水平。一是按照“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群众认可”原则,结合实际,编制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市(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二是以农房报建和村庄整治为重点,完善村庄规划,抓好整体规划和形象设计,突出建设目标、项目安排、生态管控、自然景观、文化传承、人居环境改善和产业培育等。三是加强农村建筑风貌管控,推动乡村朝着“小而精、精而美”方向发展。求精,不贪大,按照乡村的功能定位,加强建筑设计,提倡个性化建筑,突出地域特色和艺术风格,打造建筑艺术精品。求美,不追高,乡村建筑高度不超过3层,要与自然、生态环境相融合,突出传统文化特色。求好,不图快,坚持生态优先,守住生态底线,让乡村回归自然、回归田园,让绿色、舒适、惬意成为新常态。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继续开展农村“清洁家园”专项行动,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探索建立农村环境清扫整治的自组织机制和管护经费的分担机制。开展“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专项行动,实施农村湿地工程,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打击违法建筑,开展“无违建村”创建活动。 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的精品亮点。注重点、线、面结合,打造“白天看绿化、晚上看亮化、晴天看美化、雨天看净化、建筑看文化、村庄景区化”的精品示范村。一是把村庄作为景点,实施村庄风貌提升工程,开展果园村庄、花园村庄、绿色村庄和人文村庄等创建,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精品示范村建设。把农田作为景区,融合风景线主体风格,适度开展农业景观种植,打造独特的田园景观。二是对高速公路、铁路、公路沿线,江河湖海以及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环境风貌整治,同步推进“净化、绿化、美化、彩化、亮化”,构建生态景观走廊。三是结合危房改造整村推进工作,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现农村有“新房、新村、新貌”。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结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快村内道路硬化、公共场所的透水性铺装。二是加快农村停车设施、旅游公厕、安全饮水、路灯照明、田园绿道和旅游标识等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村民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商店、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4G网络、宽带以及WIFI等覆盖能力,实现“三网融合”。五是加快新一轮农村地区电网改造升级,重点解决供电“卡脖子”、重过载、低电压等问题。 推进农村生态文化建设。一是编制海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民居名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二是加强民族村落、古村落和琼北民居等保护,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三是深入挖掘海洋和黎族、苗族等传统文化内涵,加大民俗风情、历史沿革、典故传说、祖训家规等传承,建设农村生态文化基地。四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优良家风培育,抓好乡风文明,加快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 培育发展农村多元新业态。一是建设一大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热带特色农业示范园,打造名、优、特、新农产品,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适度推广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二是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构建农业经营体系等,增强发展活力。三是围绕“食住行游购娱”,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推动农业与旅游深度融合,延伸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依托互联网小镇,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做好“互联网+”这篇文章。
提升建设合力。一是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加强涉农资金整合,让“打酱油的钱也能买醋”。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出台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通过项目引导、财政补贴、政策性金融等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二是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全面推行“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实施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完善村规民约,实现共建共管共治共享。 摘自《海南日报》2016年7月20日A11版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省住建厅组织参加“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规划编制以及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实务培训班” 下一篇:海南省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跟踪服务研讨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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