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万科公园里安居房项目 申报工作将于明日开始 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7日 为了解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经三亚市政府批准,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万科公园里安居房项目申报工作。据介绍,三亚万科公园里安居房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123号,本次配售房源2418套。其中,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房源共1558套、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共860套,均为硬装交付,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定价将根据房源的不同楼层、朝向、景观资源等因素制定一房一价表,销售均价为15200元/平方米。 此次安居房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申请人需下载海易办APP填写报名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此外,已通过三亚保利·栖麓安居房项目审核公示,但未签署选房确认书的申请人,直接纳为该项目选房候选人。 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据线上报名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进行多轮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列为选房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将开展选房顺序号摇号仪式,邀请居民代表、公证处和媒体参加,摇号结果予以公示。摇取选房顺序号后开展选房仪式,由选房候选人依次按照顺序号选房,签署选房确认书后,视为选房成功;未签署选房确认书,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申报对象及申报要求包括:在2020年4月28日前落户的三亚市居民,无社保个税年限要求;在2020年4月28日后落户的三亚市居民或未在三亚市落户的引进人才,需在三亚市至少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未在三亚市落户的非引进人才,其在三亚市至少累计缴纳60个月的社保或个税。以上对象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 2.未落户三亚市的申请人居民家庭需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已落户三亚市的申请人居民家庭及引进人才居民家庭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3平方米。 3.申请人离异后申购安居房,且婚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3平方米的,需离异满3年。 4.申请人须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5.申请人须符合海南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如因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资金问题、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申报等)放弃选房购房或被清退住房,五年内不得在三亚市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如有清退房源,将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递补。 |